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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来源: | 作者:湖北世纪科怡 | 发布时间 :2025-12-29 | 5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旨在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并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该法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的测绘活动,并明确测绘是对自然地理要素或地表人工设施进行测定、采集、表述及数据处理的活动。

测绘事业被定位为基础性事业,各级政府应加强领导。国务院及地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及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及军队按职责分工管理相关测绘工作。从事测绘活动需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系统和标准。

国家鼓励测绘科技创新与进步,推动军民融合与国际合作,并对贡献者给予奖励。同时,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外国组织或个人在华从事测绘活动须经批准并与中国合作,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与安全。

法律设立了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系统,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及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备案和运行维护作出规定,强调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障国家安全。

基础测绘被界定为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其规划与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预算,成果需定期或及时更新。

法律对国界线、行政区域界线及不动产测绘等作出规范,要求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并规定政府部门应提供应急测绘保障,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国家对测绘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明确资质条件与审查职责,禁止超越资质范围、转让项目等行为。测绘专业人员需具备执业资格,测绘人员应持有作业证件。

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促进成果社会化应用与共享,保障成果安全与保密。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应避免重复测绘,基础测绘成果用于政府决策等应无偿提供,其他情况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需经审核批准后公布。

地图编制、出版及互联网地图服务需遵守国家规定,确保质量并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测绘单位对成果质量负责,政府加强质量监督。

国家鼓励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推动共建共享,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法律要求保护测量标志,禁止损毁、擅自移动或侵占其用地,工程建设需避开或经批准迁建,并承担费用。

政府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对涉密地理信息实行可追溯管理,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实施信用管理及随机抽查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部分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限期出境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等决定。

军事测绘管理办法由中央军委规定。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